首页 > 最新动态 >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

3000亿产业规划落地!浙江新能源企业的研发费用,这样扣才不浪费

发布时间:2026-09-28 字体: 放大 缩小 作者:总部与研发服务部 阅读数:28

这两天,一条新闻刷屏了浙江企业家的朋友圈: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《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指引》,目标到2030年,全省海洋清洁能源及其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。

很多财务朋友看完就划走了:“这是领导们的事,跟我记账的有啥关系?”

关系大了。产业政策落地的地方,就是研发投入扎堆的地方;研发投入扎堆的地方,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容易出错、也最该做对的地方。今天这篇文章,带你把这条新闻背后的“税”看明白。

一、这份指引说了什么?先翻译成大白话

第一,方向定了。聚焦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、海洋能、沿海核电四大产业,全链条打造产业集群。

第二,目标定了。到2030年,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;海上风电装机超1000万千瓦,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;潮流能实现百兆瓦级商业化应用;培育领军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。

第三,路线定了。海上风电要“大型化、漂浮式、柔性直流输电”,海上光伏要做“风光同场”,海洋能、沿海核电全产业链一起上。

对企业的启示很简单:漂浮式风电、柔性直流输电这些词,背后都是实打实的技术攻关。谁能参与,谁就要往里投研发。

二、投研发,国家先给你一张“打折卡”

做研发要花钱,这是所有企业财务最心疼的地方。但别忘了,企业所得税上有一张现成的“打折卡”—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。

打个比方:你花100万做研发,这100万本来就能在税前扣除;享受加计扣除后,还能再按100万元(即实际发生额的100%)加扣一笔,相当于一平方的钱,扣了两平方。如果研发形成了无形资产,未来还能按成本的200%摊销(依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3年第7号公告,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)。

特别注意:这一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,不是临时过渡政策,企业可以放心做长期研发规划。

要注意门槛:负面清单行业不能享受,包括烟草制造、住宿和餐饮、批发和零售、房地产、租赁和商务服务、娱乐业。新能源装备制造不在负面清单里,属于可以正常享受的范围。

一句话:行业对不对,先自查;这项“打折卡”,是政策送的第一层红利。

三、钱要记对账:辅助账就是研发费用的“记账本”

政策红利摆在桌面上,为什么还有企业拿不到、或者被税务局“打回来”?十有八九输在归集上

研发费用辅助账,就像研发费用的记账本,税务局查账先翻它。日常归集主要盯七类:

(一)人员人工费用: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、五险一金,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。注意:既做研发又做生产的“两栖人员”,工时要分摊,别把生产车间的工时算进研发。

(二)直接投入费用: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费用;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、工艺装备开发费;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;试制产品的检验费;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、调整、检验、维修等费用。材料下次月要退回销售的(比如研发样品对外卖掉),要冲减,别只记加计不记冲减。

(三)折旧费用: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折旧。研发和生产共用的设备,同样要按工时分摊。

(四)无形资产摊销: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、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(包括许可证、专有技术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)的摊销费用。

(五)新产品设计费等: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、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。

(六)其他相关费用:技术图书资料费、资料翻译费、专家咨询费、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,研发成果的检索、分析、评议、论证、鉴定、评审、验收费用,知识产权的申请费、注册费、代理费,差旅费、会议费,职工福利费、补充养老/医疗保险费等

特别提醒:第六类“其他相关费用”有一个10%的限额——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。企业在归集时要注意别超了

(七)委托研发:委托境内机构研发的,按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;

记住一句口诀:“研发的钱单独立账,共用的钱按工时分,委外的按80%算。”

四、怎么申报?三个时点、无需审批、资料留存备查

好消息是,现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需要事前审批或备案,实行“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”。

三个申报时点:

1.7月(第二季度预缴申报):可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;

2.10月(第三季度预缴申报):可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;

3.次年5月31日前(年度汇算清缴):统一办理全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。

也就是说,企业最晚在次年5月底前都能补上,资金占用压力大大缓解。但建议尽早享受,现金流早回笼。

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主要包括:

1.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;

2.研发项目机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;

3.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、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;

4.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(包括外聘人员)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、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(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);

5.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、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;

6.“研发支出”辅助账及汇总表。

五、叠加福利:这些配套政策别漏掉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“单打独斗”,对于海洋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企业,还有一揽子配套税费优惠可以叠加享受:

1.高新技术企业:企业所得税减按15%征收

2.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,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%降至15%。对于研发投入大、技术壁垒高的海上风电大型化装备、漂浮式平台、柔性直流输电等领域企业,高企认定是“标配”。

3.先进制造业企业:增值税加计抵减5%
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,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。这意味着同样的进项税额,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多抵5%,直接减少增值税缴纳。

4.技术转让所得:500万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

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,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;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。对于拥有海洋能、海上光伏核心技术专利的企业,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可以享受这一优惠。

5.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:免征增值税

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

6.风电电力产品:增值税即征即退50%

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对于海上风电运营企业来说,这是直接的现金流补充。

六、给海洋清洁能源企业的几点实操建议

第一,研发项目要“立得住”。海上风电大型化、漂浮式、柔性直流输电,潮流能百兆瓦级商业化应用,这些都是技术密集型方向,每一个研发项目都应有明确的立项文件、技术路线和目标成果。立项规范了,后续费用归集才有依据。

第二,费用核算要“分得清”。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必须分别核算、准确归集。尤其对装备制造企业来说,研发领料和生产领料容易混淆,建议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,专人管理、按月归集。

第三,政策叠加要“算得透”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(企业所得税)+高企15%税率+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5%+技术转让减免——这些政策可以叠加享受,不是“二选一”。建议企业财务和税务团队做一次全盘梳理,算算综合税负能降多少。

第四,时间节点要“抓得早”。7月预缴和10月预缴都可以提前享受,不要等到次年汇算清缴才想起来。早享受一个季度,就早一笔现金流回笼。

 

从3000亿产业目标到50家领军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,浙江海洋清洁能源的赛道已经铺好。对企业而言,技术研发是抢占高地的“硬实力”,而用好用足税费优惠政策,则是降低研发成本、加速成果转化的“助推器”。

政策红利不会自动跑进报表里,需要企业主动梳理、规范核算、及时申报。如果您正在布局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、海洋能或沿海核电相关产业链,不妨现在就盘点一下:今年的研发费用,该归集的归集了吗?该享受的优惠,都享受到了吗?

本文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7号)、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43号)、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(2.0版)》等,具体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以上内容仅供学习交流参考,不构成具体税务处理意见,具体请以现行政策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分享到
  • 微信好友
  • QQ好友
  • QQ空间
  • 腾讯微博
  • 新浪微博
  • 人人网
网友评论 [共0条评论]

您好!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,请您 OR


评论一下

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

今日焦点Focus today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会员登录
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

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

返回

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,一分钟完成注册

Copyright ©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6 .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:陇ICP备15002760号 |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

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(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) TEL:0931-8106136 | 税管家